最近在報紙上看到一篇社論,文章撰寫的是一個外科醫生,內容是從邵曉玲受傷得到的救治,來比較邱小妹妹人球案和連戰的頭皮受傷,藉而抒發台灣醫療的不公平,今天邱小妹妹被丟來丟去,可是連戰頭皮受傷(是輕傷)還動用了外科醫生與整形外科通通出馬,台灣的人民難道不會覺得不公平嗎?為什麼我們一樣都繳健保費,可是醫療支援卻用在大官或是有錢人有關係的人身上,平民百姓卻只能在醫院外排隊等著醫生救助,難道有特權的人才是人嗎?
為什麼這樣的新聞會讓我感觸這麼深呢?因為我的公公,在三年前的一個下午腦部出血昏迷做救護車送到仁愛醫院,當時送到醫院是下午六點左右,可是我公公一直被放在一樓的急診室,醫院一方面要我們填手術同意書,也就是說手術如果死亡或是變成植物人家屬都不能有意見,(這個只要在台灣重大手術每個人都會填過),一方面他們幫我公工作腦部斷層掃描,那時接待我們的是年輕的林致男醫生,當時他拿著斷層掃描的照片分析我公公的狀況,感覺上好像他不是個醫生只是個助理,我們填完所有的資料後,焦急的詢問他們什麼時候會動手術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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